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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为庆祝国际妇女节,为您播出一位体型娇小,但具远见的澳洲女性玛丽·拜尔斯开创性的人生。玛丽是保育先驱,新南威尔斯首位女性律师,卓越的登山家,暨澳洲首批佛教徒之一。一九○○年玛丽生于英格兰,她的母亲艾达‧玛格丽特是茹素的艺术家及女权运动者,玛丽就像她的母亲一样,尊重所有生命,也选择终生茹素。一九一八年以前,女性执业律师在澳洲是违法的。玛丽决心开创新局面,她进入雪梨大学的法学院就读,并以决心与自律于一九二四年获得法律学士学位,成为第一位获准在新南威尔斯州执业的女性律师。玛丽并不热衷以法律执业来追求名利。而是运用律师专业争取女性平权和自然保育。玛丽生平也爱好登山。她从不接受当时的社会规范,妇女必须穿洋装,她都穿着长裤爬山。不久,她掌握所需技巧,攀登高海拔山峰,成功登上库克山,这是纽西兰的最高峰,也是南半球第二高峰。自幼是基督徒,长久追求真理,玛丽‧拜尔斯分析荣格的深层心理学,研究非暴力及正义领袖圣雄甘地的著作。一九三八年她前往缅甸、西藏与悠乐(越南)后,接触了佛教,找到了她长久寻找的和平。玛丽七十岁时,从她的法律事务所退休,开始花很多时间静修打坐。她过世时,财产和小木屋都捐给国民信托,成立庇护所,让后代可前来静坐,享受她土地的自然美景。玛丽‧拜尔斯是卓越女性,众人的典范。她教导我们爱大自然,追求真理,捍卫正道,永不放弃,为众生创造更美好的世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