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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耆那信仰(耆那教),昔稱「勝者之法」,源自古印度。其教義強調三寶:正見、正知和正行。不殺生或稱非暴力的概念,也是耆那教的核心。第廿六課,正行「我將宣告促成從一切痛苦中解脫的正行,透過修習它,[耆那教僧侶]已經渡過了輪迴的海洋。僧侶的正行包括(以下)十個部分:一、有禮節;二、謙遜;三、坦率;四、真誠;五、知足;六、克制情慾;七、懺悔苦行;八、喜捨;九、不執著;十、臣服。」「如果他奉命做一些工作,就應不知疲倦地做;如果他奉命學習,就應不讓自己受到任何痛苦影響地學。一名聰慧的僧侶應將白天分為四個(相等的)部分(稱為波茹希),並履行他在所有四部分中的職責。在第一個波茹希,他應該學習;在第二個,他應該打坐;在第三個,他應該去托缽;在第四個,他應再次學習。」「認真自檢的人,保護六種眾生:土中眾生、水中眾生、火中眾生、風中眾生、植物和動物。在檢查中不謹慎者,傷害(剛列舉的)六種眾生。」